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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碁微装: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3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0,497,245 股

   2、发行价格:75.9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7,685,647.5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9,362,921.17 元

    预计上市时间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

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10,497,245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

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0,497,24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程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

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

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

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

中心《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

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

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6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

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497,245 股,均为现金认购。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64.91 元/

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

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

况,并严格按照《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75.9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7.07%。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97,685,647.55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322,726.3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362,921.17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 年 7 月 19 日,芯碁微装、保荐人(主承销商)向 13 名发行

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

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 年 7 月 25 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3 年 7 月 26 日,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主承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

资。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98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止,芯碁微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0,497,245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75.99 元 /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7,685,647.55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8,322,726.3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362,921.17 元,

其 中 : 新 增 股 本 人 民 币 10,497,245.00 元 ,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778,865,676.17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已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

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

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
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

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

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

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

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股票认购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

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规定。

芯碁微装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 75.99 元 / 股 , 发 行 股 数 10,497,245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97,685,647.5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获配对象发行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35,877   306,686,293.23     6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2                              1,000,131    75,999,954.69     6
     有限公司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
 3                                921,173    69,999,936.27     6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获配对象发行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伙)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4                                       789,577    59,999,956.23     6
       司
  5    UBS AG                             592,183    44,999,986.17     6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招商资管智增专享          394,788    29,999,940.12     6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吴秀芳                             394,788    29,999,940.12     6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
  8                                       394,788    29,999,940.12     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郭伟松                             394,788    29,999,940.12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0   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394,788    29,999,940.12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
  11   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          394,788    29,999,940.12     6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选
  12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394,788    29,999,940.12     6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
  13                                      394,788    29,999,940.12     6
       有限公司
                 合计                  10,497,245   797,685,647.55     -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
经营范围           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4,035,877 股,股份限售

 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字楼
法定代表人        阎峰
注册资本          5,000 万港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00,13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 180 号
出资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MA8Q6JAP8N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
 配数量为 921,173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89,577 股,股份

 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and
住所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 本次获配数量为 592,183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

       6、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招商资管智增专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
住所
                     中心 A 座 2501
法定代表人           杨阳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1197322
经营范围             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

 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吴秀芳

名称                 吴秀芳
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8********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吴秀芳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

         8、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
住所
                     综合中心 8 楼 839 室
出资额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BYUMRY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

 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郭伟松

名称               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郭伟松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
住所
                   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
 管理产品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
住所
                 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
住所
                 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 95 号出版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         毛剑波
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05529887P
                   出版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与策划;信息
                   的收集与加工;经济信息服务、培训、代理;物业出租。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程卓持有发行人股份 36,787,49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45%,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认购

 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                    持股比     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性质                    例(%)    (股)
                          境内
 1          程卓          自然     36,787,490      30.45    36,787,490
                            人
     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
 2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2,600,000      10.43    12,600,000
               伙)
     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
 3                        其他     5,950,690       4.93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欧创
 4   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   其他     4,369,891       3.62                 0
     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5                        其他     2,863,204       2.37                 0
                 司
     深圳市国隆资本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
 6                        其他     2,226,469       1.84                 0
     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华芯原创(青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合
 7                        其他     2,023,218       1.67                 0
     肥康同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   国有
 8                                 2,021,017       1.67                 0
         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
 9                        其他     2,020,646       1.67                 0
     资中心(有限合伙)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10                        其他     1,510,122       1.25                 0
             限公司
             合计                 72,372,747      59.90     49,387,49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序                               股东                                 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号                               性质                                 (股)
                                                            (%)
                                 境内
1               程卓             自然         36,787,490 28.02 36,787,490
                                   人
     合肥亚歌半导体科技合
2                                其他         12,600,000     9.60 12,6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伙
3                                其他           5,950,690    4.53                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欧创新未
4                                其他           4,369,891    3.33                0
     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4,035,877    3.07     4,035,877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863,204    2.18                0
   深圳市国隆资本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7 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          其他           2,226,469    1.70                0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华芯原创(青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
 8                               其他           2,023,218    1.54                0
     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          国有
 9                                              2,021,017    1.54                0
           资有限公司            法人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
10                               其他           2,020,646    1.54                0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74,898,502 57.05 53,423,367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207,490    42.39%          61,704,735    47.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9,592,510    57.61%          69,592,510    53.00%
     股份总数              120,800,000 100.00%          131,297,245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0,497,24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程卓 1 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

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

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应用深化拓展项目、

IC 载板、类载板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化项目、关键子系统、核心零部件

自主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是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与拓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

布局,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较高

的关联度。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能

够有效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巩固并进一步提升

公司行业竞争地位,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程卓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

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

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

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

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

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林剑辉、周磊

    项目协办人:姜笔书

    项目组成员:王作为、郑亦轩、张大霖

    联系电话:021-23185886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李晓新、李珍慧、钱方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21-55989898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郑磊、王彩霞、刘润、陈林曦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郑磊、王彩霞、刘润、陈林曦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