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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
年 7 月 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持,公司应
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5 名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7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监事高恒兵作为关联监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