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焱、韩强、程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