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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冠宇: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冠
宇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实际为浙江冠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287.5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冠宇生产经营需要,2023 年 8 月 15 日,珠海冠宇与 Jaguar Land
Rover Limited(以下简称“捷豹路虎”)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浙江冠宇向捷
豹路虎开展销售及服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先后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76,708.04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兴路 1888 号 9 幢 105 室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冠宇 73.69%股权;本公司高管
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         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
系                         江冠宇 5.62%股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9,069.73                           221,080.93
主要财    负债总额                      228,435.24                          151,249.00
务数据
          资产净额                      60,634.49                            69,831.93
(万元)
          营业收入                      25,059.10                            46,076.10
              净利润                    -12,285.94                          -44,909.50
注: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捷豹路虎已与或将与浙江冠宇签订供应带有 BMS 系统的 12V 40Ah 锂离子
电池组的协议。基于此,公司与捷豹路虎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浙江冠宇将根
据相关合同或协议对捷豹路虎或其关联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若浙江冠宇
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珠海冠宇应代为偿还并赔偿捷豹路虎相关的损害、
损失、成本和费用等。

    本次担保为持续性担保,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以下两者中较迟者:

    (1)所有捷豹路虎向浙江冠宇发出或与浙江冠宇签订的与货物和/或服务供
应有关的任何采购订单或其他合同或协议终止或过期的日期;以及(2)浙江冠
宇对捷豹路虎的所有未偿余额、负债和义务全部结清之日的届满。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冠宇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若实际发生额可能超出已审批的额度,公司将就
超出部分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冠宇开展销售及服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浙江冠宇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
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浙江冠宇
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69,061.43 万元,全
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49%,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8.54%。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