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战略投 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45,613.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975.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4,779.55万元,专 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转出结余募集资金及手续费2,196.15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5,322.8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1,022.00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170,415.80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2.6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 费583.56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210,392.60 项目投入 B1 145,613.05 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 1.69 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B3 8.19 利息收入 B4 2,206.04 项目投入 C1 21,941.75 本期发生额 手续费支出 C2 0.37 募集资金转回金额 C3 10,893.36 利息收入 C4 378.49 项目投入 D1=B1+C1 167,554.80 手续费支出 D2=B2+C2 2.06 截至期末累计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D3=B3 8.19 发生额 募集资金转回金额 D4=C3 10,893.36 利息收入 D5=B4+C4 2,584.53 E=A-D1-D2- 应结余募集资金 56,305.44 D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6,305.44 差异 G=E-F 0.00 注1:项目投入额及募集资金转回金额中含本期投入“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且本期 转回的152.90万元。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05,738.66 项目投入 B1 135,322.86 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 0.26 发生额 利息收入 B3 583.82 项目投入 C1 28,741.85 本期发生额 手续费支出 C2 0.87 利息收入 C3 1,772.35 项目投入 D1=B1+C1 164,064.71 截至期末累计 手续费支出 D2=B2+C2 1.13 发生额 利息收入 D3=B3+C3 2,356.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44,028.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029.92 差异 G=E-F -0.94 注1:差异实际结存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94万元。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 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签署方 协议名称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三方监 1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注 1)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2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公司珠海分行(注 2)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3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公司广东省分行(注 3) 管协议 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4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注 4)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5 2021 年 9 月 28 日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注 5)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6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珠海分行(注 2)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7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珠海分行 管协议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三方监 8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管协议 注1: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 其上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注2: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 上级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3: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青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 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4: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均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所属上 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于2022年4月28日名称变更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23,392.60万 元已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将结余利息收入8.19万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 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于2022年3月30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7880)及开设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8110901013001340177)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2年9月7日,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4743)相应募集资金 15,525.00万元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9月7日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账户状态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560847 一般户 27,326.09 正常 海斗门支行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108876313827 一般户 26,351.06 正常 庆綦江南州支行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661374913336 一般户 55.10 正常 海新青支行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899999603000025489 一般户 2,067.47 正常 海斗门支行 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801340155 一般户 162.17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401340186 一般户 340.16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64713500001788 一般户 3.39 正常 司珠海斗门支行 合 计 56,305.44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84.5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06万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七天通知存款金额2,067.47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账户类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别 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001504882 一般户 95,657.98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401504917 一般户 23,142.54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001504916 一般户 17,722.16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801504892 一般户 7,507.24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879213 一般户 0.00 正常 海斗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399020100100712600 一般户 0.00 正常 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879137 一般户 0.00 正常 海斗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399020100100712586 一般户 0.00 正常 海分行 合 计 144,029.92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56.1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13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9,045.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807.78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 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351A018551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全部 置换完毕。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683.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78.0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 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16720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 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 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均符合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 如期回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余额为25,067.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的 募集资金 序 产品名 持有 收益情 发行主体 认购金额 投资份 是否如期 号 称 天数 况 额 归还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 97 20,000.00 159.45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期末的 募集资金 序 产品名 持有 收益情 发行主体 认购金额 投资份 是否如期 号 称 天数 况 额 归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 98 10,000.00 88.60 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3 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 89 16,000.00 132.65 是 存款 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4 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 92 10,000.00 75.62 是 存款 琴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5 21 10,000.00 23.88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6 21 10,000.00 10.64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7 92 10,000.00 86.20 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8 33 10,000.00 16.73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9 33 10,000.00 37.52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10 94 10,000.00 77.26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11 62 5,000.00 25.48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2 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 92 10,000.00 72.59 是 存款 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3 127 10,000.00 117.95 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4 95 5,000.00 37.74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5 75 10,000.00 59.59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 16 10,000.00 67.47 2,067.47 尚未到期 司珠海斗门支行 知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 17 95 1,000.00 5.06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知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8 93 15,000.00 110.84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9 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 90 5,000.00 34.52 是 存款 区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0 36 6,000.00 17.75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1 17 2,000.00 1.29 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 存款 期末的 募集资金 序 产品名 持有 收益情 发行主体 认购金额 投资份 是否如期 号 称 天数 况 额 归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22 18 2,000.00 4.42 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23 61 5,000.00 25.07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24 94 5,000.00 38.63 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25 97 15,000.00 15,000.00 尚未到期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 性 26 94 8,000.00 8,000.00 尚未到期 司珠海斗门支行 存款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的 募集资金 序 产品名 持有 收益情 发行主体 认购金额 投资份 是否如期 号 称 天数 况 额 归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1 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 89 10,000.00 67.05 是 存款 区分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19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 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 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斗门区新青 科技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线北侧”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 大道209号11栋厂房F”。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于2023年6月29日将已投入使用 10,893.36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1: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788.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661.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36% 项目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可行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期投入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 项目 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总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态日期 益 效益 生重 (如 (3)=(2)-(1) (2)/(1) 大变 有) 化 珠海聚合 物锂电池 2024 年 10 不适用 209,000.00 135,000.00 135,000.00 20,551.78 107,498.98 -27,501.02 79.6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基地 月 建设项目 重庆锂电 池电芯封 是 40,230.00 - - - -- --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装生产线 项目 研发中心 2024 年 10 升级建设 不适用 40,670.00 26,000.00 26,000.00 1,237.07 25,769.86 -230.14 99.1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项目 补充流动 不适用 35,000.00 23,392.60 23,392.60 0.00 23,392.6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 324,900.00 184,392.60 184,392.60 21,788.85 156,661.44 -27,731.1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 线项目”,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将已投入使用 10,893.36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中。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线北侧”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209 号 11 栋厂房 F”。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募 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 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 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5,067.47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19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附件 2: 变更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实际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 是否达 对应的 本期实际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计投入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 到预计 原项目 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变化 本次为募投项目的终止,后 重庆锂 续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 电池电 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 芯封装 - - - - - - - - - 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 生产线 论确定投资项目。 项目 合计 — - - - - - - - - - 变更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度规划“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时,拟通过加大对电芯封装业务的投资力 度,扩大锂电池封装业务的服务规模,依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多年积累的广泛而强大的客户基础、夯 实的专业人才储备等优势,深挖客户封装需求,实现对下游客户的一体化服务,扩大主营业务的客户群, 保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 当时,公司锂电池电芯封装业务产能主要集中于珠海市金湾区租赁的厂房内,由于该场地空间有限, 无法同时满足未来公司消费类、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封装业务扩产的需要。公司规划建设“重庆锂电池电 芯封装生产线项目”,主要为解决新增消费类锂电池电芯封装业务需要,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化和客户配套业务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 项目) 一方面,随着公司动力及储能类业务的发展,公司在浙江、重庆等地区新增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封装 业务产能布局,有效缓解了珠海市金湾区封装生产基地的扩产压力,公司目前的封装业务产能基本能满足 现有业务发展需要。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的调整,现有消费类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 东地区,距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较远。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不利于生产物料周转,增加 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和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件 3: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5,738.66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41.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064.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 变更 资总额 金额 诺投入金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如 额的差额 (2)/(1) 有) (3)=(2)-(1) 聚合物锂离 子电池叠片 不适用 131,190.21 131,190.21 131,190.21 11,901.58 37,042.25 -94,147.96 28.24%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线建设 项目 珠海生产线 技改及搬迁 不适用 43,233.71 40,068.07 40,068.07 7,875.29 15,265.61 -24,802.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其中:总部 高性能聚合 物锂离子电 不适用 10,088.00 10,088.00 10,088.00 1,244.21 2,695.94 -7,392.06 26.72%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池生产线技 改项目 其中:原 四、五部锂 离子电池生 不适用 33,145.71 29,980.07 29,980.07 6,631.08 12,569.67 -17,410.40 41.93% 2024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线自动化 升级改造项 目 锂离子电池 试验与测试 不适用 44,480.38 44,480.38 44,480.38 8,964.98 21,756.85 -22,723.53 48.91% 2024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 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0.00 9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308,904.30 305,738.66 305,738.66 28,741.85 164,064.71 -141,673.94 — — —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部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电池生产线技改项目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 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