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艾融软件: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8-09
证券代码:830799 证券简称: 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
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原由如下: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
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拟对该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0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回购了 858,000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有 96,000 股
股票尚未授出。现公司拟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该
96,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
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210,688,500 股变更为 210,369,300 股,注册资本由
原 210,688,5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210,369,300 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法治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403 室
2、申报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2023 年 9 月 23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系人:王涛
4、联系电话:021-68816719
5、传真号码:021-68816717
6、邮政编码:20012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