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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克莱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3-045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832,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425,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郑美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7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7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7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7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 001520 号
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01,267,840.99 元、
资本公积 211,308,290.55 元(母公司口径)。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3.00 元(含税)。本次公
司派发的红利所涉及的税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7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830,2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反
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5,002,130 股,回
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继续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协商审计机构报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情况,计划未来一年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
不超过 37,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授信(不超过)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                               5,000

        农业银行                               5,000
        招商银行                               6,000

        中信银行                               6,000

        民生银行                               5,000

        恒丰银行                               2,000

        威海商行                               5,000

        兴业银行                               3,000

          合计                                37,0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威
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023 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 6 万元/人。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
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520,2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
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832,4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795 号)
(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520,5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司利润
   七     分配预   8,712,283 99.997%      300       0.003%      0            0%
          案的议
            案

          关于预
         计 2023
          年日常
   九              4,680,292 99.994%      300       0.006%      0            0%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建生、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