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创远信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0-27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3-08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
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
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
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
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61 创远信科 2023 年 11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77。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
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佳等 55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认定尚需
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监事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
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79。
审议《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公司拟与激
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
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
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
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
(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四)、(五)、(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二)、 四)、
(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书面委托公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小磊
电话:021-64326888-210
传真:021-64326777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