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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创远信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0-27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3-08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

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

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

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
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61        创远信科    2023 年 11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77。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

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佳等 55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认定尚需

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监事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

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79。

           审议《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公司拟与激

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

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

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

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
(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四)、(五)、(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二)、 四)、

(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书面委托公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小磊

     电话:021-64326888-210
    传真:021-64326777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