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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德瑞锂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36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568,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8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 2023 年
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5)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为保证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全权办
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
编制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市场行情与其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用并签署
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
理》、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568,39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2022 年
 (七)   度利润分配预     2,852,076   99.9860%   400     0.0140%    0      0.00%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王莉明
(三)结论性意见
    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