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流金科技: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834021 证券简称:流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并注销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
司核心员工》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
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等公告。
3、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就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
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提名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议案。2021 年 6 月 29 日,
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告》。
6、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
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流金 JLC1,期权代码:850016。
7、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8、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
10、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议案。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
期权的核查意见》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因终止本激励
计划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80 万份。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行权条件 实现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2、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的;
3、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等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规
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且在禁入期间的;
2、《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高管情形的;
3、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等;
5、对公司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
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
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规
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
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第一个行权期:以 2018—2020 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2021 年会计数据追
公司平均营业收入 705,512,297.40 元、 溯 ,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平均净利润 54,351,960.08 元为基数, 864,329,502.27 元,较 2018—2020 年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长 22.51%,低于
30%,或 2021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率不 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低于 20%。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9,890,333.86
第二个行权期:以 2018—2020 年 元,较 2018—2020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
公司平均营业收入 705,512,297.40 元、 增长 10.19%,低于 20%。因此,本次激
平均净利润 54,351,960.08 元为基数,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未达到行权条件。
40%,或 2022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根据经审计的 2022
低于 30%。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2022 年度营业收入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剔除本次激励 为 803,718,343.64 元,较 2018—2020
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年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长 13.92%,低于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即剔除本次及其 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767,979.75
据; 元,较 2018—2020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 下降 85.71%。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
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
条件。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两个行权期对
应的股票期权均未达到行权条件。
(四)个人业绩指标 10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2022 年度考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 核结果均为 S,可按 100%行权。
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
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
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
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
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
果共分为 S、A、B 三个评分等级,考核
结果为 S,行权比例系数为 100%;考核
结果为 A,行权比例系数为 80%,剩余
股票期权注销;考核结果为 B,不予行
权,剩余股票期权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第二个行权期均未
达到公司业绩指标,因此均未达到行权条件,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议案,根据《北京流金
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并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5,800,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
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
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10 人,
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580 万份。
三、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本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
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
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
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实施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合计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80 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决议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
及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
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
注销股票期权》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实施的原因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北京流
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三)《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