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流金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10-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流金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申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4,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王俭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视互动”)可使用上述 4,000 万元中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且云视互动使用上述额度部分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同时公司和云视互动将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决定具体贷款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贡爵微”)因经营发
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此次授信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同时贡爵微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具体贷
款金额。流金科技、成都贡爵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为贡
爵微上述授信业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
责任。贡爵微法定代表人张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信用担保并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贡爵微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此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 1 年。由成都金
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担保”)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和授
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同时贡爵微将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决定具体贷款金额。流金科技、成都贡爵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按持股比例为贡爵微上述授信业务向成都金控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承担连带
责任。贡爵微法定代表人张振向成都金控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贡爵微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赢金融租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此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
元, 授信期限为 2 年。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永赢金融租赁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同时贡爵微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具体融资金额。流
金科技、成都贡爵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为贡爵微上述授
信业务向永赢金融租赁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贡爵微法定代表人张振向
永赢金融租赁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10 月 24 日,流金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向永赢金融租赁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流金科技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为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或反担保,公司、
成都贡爵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为贡爵微上述授信业务提
供担保或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贡爵微法定代表人张振向招商银行提供信用
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决策程序、审议及
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成都贡爵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上述议案中的担
保,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或反担
保业经流金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华峰 张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