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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富士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3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3-087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 200 米中
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
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7,614,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经研发储备及能力建设,具备生产 HTCC(高温共烧)陶瓷基板、陶
 瓷管壳等能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相
 关产品属“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大类,未包含在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中,为开
 展下一步生产经营活动,需新增经营范围。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7,614,9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2023 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
章程及修正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7,614,9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2023 年修订)》,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
bse.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1)《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7,613,4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7,611,6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建明、陈维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全体出席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
投票结果统计表;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