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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泓禧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616,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5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赵伟、梁文峰。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9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61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伟、梁文峰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