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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智科技: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发行
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行使完毕。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海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其
中,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
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30.60 元/股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73.58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
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鼎智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4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
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鼎智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
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鼎智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30.6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157.20 万股的
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73.58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
数扩大至 1,330.78 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 4,802.20 万股,发行总
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311.55 万
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157.2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410.32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40,721.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36.2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85.67 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
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共同签署《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
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
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股)         (股)     安排
       东莞粤科鑫泰工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                                                46.80        35.10     6 个月
       合伙)
       广发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2                                                46.80        35.10     6 个月
       资基金

  3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46.80        35.10     6 个月

  4    深圳迈瑞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2.88        24.66     6 个月

  5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96        11.97     6 个月

  6    星通成长辛壬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60         9.45     6 个月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         7.35     6 个月
  8    磊垚新三板点石成金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60         4.95     6 个月
  9    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60       4.95        6 个月
 10 乾弘悦享多策略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0       4.95        6 个月
                     合计                      231.44     173.58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4
月 1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173.58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
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
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
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
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
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
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