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鼎智科技: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1,572,000 股(不含超额配
售选择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103,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976,608.46 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126,591.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全
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3〕1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35,8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115,48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3,385,429.2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30,050.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鉴于二次合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856,642.30 元,低于公司《招
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49,390,000.00 元,公司拟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金(元) 集资金(元)
鼎智科技智能制
1 308,300,000.00 200,527,600.00 233,766,642.30
造基地建设项目
鼎智科技研发中
2 81,090,000.00 71,090,000.00 71,090,000.00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3 60,000,000.00 43,508,991.54 60,000,000.00
目
合计 449,390,000.00 315,126,591.54 364,856,642.30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
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
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
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
2、《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3、《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