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2024-04-1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中国系统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系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0776
号),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2023 年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其承诺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浪波 赵 磊 孔繁敏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