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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
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穆国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共 381 人,代表股份 485,702,2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8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01,891,58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169%;通
         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83,810,7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50%。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提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
序号          提案名称
                                                                                                      否
                                    股数          比例 *1   股数         比例*1    股数      比例*1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484,989,091       99.8532   502,500       0.1035   210,700   0.0434   是
1.00   准备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2     5,344,758        88.2271   502,500       8.2949   210,700   3.4781   —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
                                485,148,891       99.8861   387,100       0.0797   166,300   0.0342   是
       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     5,504,558        90.8649   387,100       6.3899   166,300   2.7451   —

             *注:

             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亮,唐良勤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