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 期五)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国际 E 城 G1 栋 2 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廖骞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252 人,代表股份 3,827,275,609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38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779,080,767 股)。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2,097,804,221 股,占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1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6 人,代表股份 1,729,471,388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 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非独立董事李东生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66,124,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98,106,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李东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非独立董事张佐腾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82,106,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14,08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5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张佐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非独立董事林枫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72,37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4,356,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林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非独立董事沈浩平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68,816,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0,79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5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沈浩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非独立董事赵军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78,19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10,179,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赵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非独立董事廖骞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6,525,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308,508,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2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廖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独立董事金李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84,164,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16,146,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5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金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独立董事万良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05,237,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37,219,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1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万良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独立董事王利祥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84,963,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16,945,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6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王利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股东代表监事吴志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91,167,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23,15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9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吴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股东代表监事庄伟东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63,619,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6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95,60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2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庄伟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2,07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0%;反对 3,543,745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6%;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4,053,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66%;反对 3,543,74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9%。 5.0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1,947,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8%;反对 3,667,215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3,929,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18%;反对 3,667,21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3%;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9%。 6.0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1,968,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3%;反对 3,646,485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3,950,7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6%;反对 3,646,48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5%;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9%。 7.0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1,968,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3%;反对 3,646,485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3,950,7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6%;反对 3,646,48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5%;弃权 1,660,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9%。 8.0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4,136,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0%;反对 2,28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6,118,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3%;反对 2,280,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1%;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5,637,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5%;反对 2,761,66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5,637,5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5%;反对 2,761,6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9%;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272,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1%;反对 2,468,83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4%;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5,930,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0%;反对 2,468,83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8,634,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766%;反对 202,107,2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99%;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56,29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693%;反对 202,107,2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71%;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7,58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27%;反对 13,160,82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8%;弃权 858,7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238,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22%;反对 13,160,82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42%;弃权 858,7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13.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 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870,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0%;反对 2,546,50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5,852,7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9%;反对 2,546,50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5%;弃权 85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14.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8,182,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980%;反对 198,015,27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738%;弃权 1,07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60,164,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207%;反对 198,015,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2%;弃权 1,07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43,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15.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08,763,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907%;反对 217,510,71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832%;弃权 1,001,0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0,746,1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619%;反对 217,510,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90%;弃权 1,001,0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1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29,7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78%;反对 13,453,6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5%;弃权 792,2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12,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34%;反对 13,453,6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57%;弃权 792,2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0%。 17.0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7.01:发行主体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49,4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83%;反对 13,430,5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0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31,7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41%;反对 13,430,5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8%;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2:债券品种及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29,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78%;反对 13,450,1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12,1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34%;反对 13,450,1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55%;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3:注册额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239,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33%;反对 13,240,0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222,2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16%;反对 13,240,0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73%;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97,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95%;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7%;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79,6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60%;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97,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95%;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7%;弃权 795,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79,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60%;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9%;弃权 795,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97,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95%;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7%;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79,6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60%;反对 13,382,65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030,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78%;反对 13,449,1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13,0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34%;反对 13,449,19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55%;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763,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08%;反对 13,716,5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4%;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745,6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0%;反对 13,716,59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60%;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09: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866,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5%;反对 13,613,4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7%;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48,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0%;反对 13,613,4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10:担保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830,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6%;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2%;弃权 812,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13,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6%;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27%;弃权 812,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 17.11:偿债保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84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0%;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2%;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30,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3%;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27%;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12: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934,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53%;反对 13,545,9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9%;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916,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96%;反对 13,545,9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93%;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13:特殊发行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917,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8%;反对 13,562,9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4%;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99,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90%;反对 13,562,9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0%;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14: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914,3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8%;反对 13,565,66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4%;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96,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9%;反对 13,565,66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1%;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7.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847,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0%;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2%;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44,830,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3%;反对 13,632,09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27%;弃权 795,6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8.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2,176,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573%;反对 234,303,435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19%;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24,158,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138%;反对 234,303,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1%;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19.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组织及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1,133,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139%;反对 205,346,62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3%;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53,115,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452%;反对 205,346,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37%;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20.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1,526,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41%;反对 204,953,51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51%;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53,508,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606%;反对 204,953,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83%;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2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1,478,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29%;反对 205,001,43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63%;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53,460,8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587%;反对 205,001,4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02%;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22.0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932,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反对 2,54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6%;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5,915,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4%;反对 2,54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5%;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23.0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722,8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2%;反对 2,757,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0%;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55,705,0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2%;反对 2,757,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7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上述议案 15.00 至议案 2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莹、欧阳紫琪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