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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10-3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数传媒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华数传媒

及子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 号文核准,公司已 向特定投
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 286,671,000 股 A 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 22.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3,609.88 万元,扣除发行费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0,659.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
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 号
《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
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不
含已实施完成或终止的募投项目):

                                     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97,637.69
补充流动资金                                                   388,159.88
       合计                                                    485,797.57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63,155.72
补充流动资金                                                   110,852.63
       合计                                                    174,008.34
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存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 在后续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
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主要操作流程 与要求如

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进度,经办部门在签订 合同之前
确认可采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二)具体办理票据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根据合同付款进度条款 ,履行付
款申请流程,明确支付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如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按照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 部门根据
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履行付款手续。
    (三)公司财务部门定期(一般按月)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 批流程,
在履行审批流程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票据,在票据到期 后从募集
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票据,在 背书转让

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同时完整留存相关票证、


                                   2
交易合同、付款凭据等资料,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 式对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情况以及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情况

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支付方
式,降低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
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数传媒及子公司本次可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等票
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已经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支付方
式,降低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
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数传媒及子公司本次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 票据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及
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吴小萍                   赵伟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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