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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北明: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7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
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51 号)、《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秘
勇、李鹏韬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52 号),现将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1 号主要内容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4 年 11 月 13 日,你公司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
订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金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共计
9,246.30 万元,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订立上述经济补偿金合同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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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
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
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
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
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2 号主要内容
    秘勇、李鹏韬:
    2024 年 11 月 13 日,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订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
补偿金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共计 9,246.30 万元,公司未
按规定披露订立上述经济补偿金合同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你们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
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
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请你们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 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友谊北大街 71 号)接受监管谈话。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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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
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
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监事
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批准了本次资产置换方案,明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向石
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恒新”)支付经济补偿
金作为部分劳动关系转移至常山恒新的员工在上市公司工作年限终
止的补偿。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原有的与纺织业务相关的分公司的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至常山恒新。经过对员工身份核实和对相关补偿进
行计算,本次资产置出涉及转移至常山恒新的 1,121 名员工的经济补
偿金金额为 92,463,013.91 元,公司就前述事项与常山恒新签订协议,
并对相关经济补偿金计提了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 92,463,013.91 元。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根据资产置换方案向常山恒新支付完毕
上述款项。
    上述经济补偿金的计提及支付,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总额的金额为 92,463,013.91 元。
    本次员工经济补偿金计提和支付是由于本次资产置出而产生,公
司剥离传统纺织业务和人员,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抗
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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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按照河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
梳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
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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