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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信息: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2024-07-27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85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0.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0.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5.8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3,154,574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2%;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 亿元、
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5.85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309,14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止,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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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3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2024-013、2024-028、2024-039、2024-044、2024-048)。
    3、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5.8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5.8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6)。
    4、截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79,07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
交 价 为 12 元 / 股 , 最 低成 交 价 为 7.21 元 / 股 , 实 际 支 付 的总 金 额 为人 民 币
50,240,388.57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
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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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回
购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发
展的信心,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79,073 股,占公


                                      3
司当前总股本的 0.57%。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择机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目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实施前暂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
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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