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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6-2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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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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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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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完成向 5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9 万股限

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届满。因部分激

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

考核未完全达标,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56.16 万股,

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注销数量

    激励计划自实施以来,累计有 32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中 16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 57 万股已于 2024 年 2 月完成

回购注销,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余 16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 56 万

股。此外,1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未完全达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该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00 股。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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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6.16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3.3055%,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88%。

    (二)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金额预计 156 万,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84,996,321 股变更为

2,984,434,721 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2,984,434,721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

    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将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98499.6321 万元。         民币 298443.472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298499.6321 万股,均为人民币 为 298443.4721 万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普通股。

    三、其他相关工作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程

序,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影

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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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提请审议事项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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