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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和药业: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5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潇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
    7、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74 人,代表股份 529,576,39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7.8286%。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数 416,703,28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数
112,873,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112,873,80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0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12,873,10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62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委派刘卫东、邹津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331,890     99.7650   1,077,400     0.2034    167,100      0.0316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629,304     98.8974   1,077,400     0.9545    167,100      0.148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331,890     99.7650   1,077,400     0.2034    167,100      0.0316



                                        2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629,304     98.8974   1,077,400      0.9545     167,100       0.148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331,890     99.7650   1,077,400      0.2034     167,100       0.0316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629,304     98.8974   1,077,400      0.9545     167,100       0.148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331,890     99.7650   1,077,400      0.2034     167,100       0.0316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629,304     98.8974   1,077,400      0.9545     167,100       0.148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5: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99,938,2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525,890     99.8016   1,050,500      0.1984        0            0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823,304     99.0693   1,050,500      0.9307        0            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6: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2,220,583     98.6110   7,355,807      1.3890       0            0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05,517,997     93.4831   7,355,807      6.5169       0            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7: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101,683,746     90.0862   11,190,058     9.9138       0            0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01,683,746     90.0862   11,190,058     9.9138       0            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101,683,746     90.0862   11,190,058     9.9138       0            0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01,683,746     90.0862   11,190,058     9.9138       0            0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18,357,532     97.8815   11,218,858     2.1185       0            0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01,654,946     90.0607   11,218,858     9.9393       0            0
表决结果


                                        4
             该提案通过。(该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
             528,498,990     99.7966   1,050,500     0.1984     26,900      0.0238
决结果

中小投资者
             111,796,404     99.0455   1,050,500     0.9307     26,900      0.0238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该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跃生、涂书田、郭亚雄先生宣读了《仁
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卫东、邹津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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