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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推股份: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对象:应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或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应符合银行、融
资租赁公司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对象均按要求提供资
产抵押、保证金或保证人担保等增信保障措施。
    2、本次审议的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综合授信额度 24.50 亿元,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3.98%。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公司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余额为 35,807.01 万元,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43%。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下午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
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
新型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含子公司)与以下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
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综合授信额度 24.50 亿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合作业务
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告编号为 2024-023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合作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 4 亿
元,期限为 1 年。


                                      1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
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2、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期
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
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产生的差
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
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拟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不
超过 1.5 亿元,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度互联网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授信
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 1 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向代理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代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代理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公司
承担本协议项下代理公司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用户办理银行按揭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2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6、向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期
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7、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度网络供应链“e 销通”(A 类)业
务,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经销商(代理商)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代理商)
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代理商),可按有
关规定办理网络供应链“e 销通”(A 类)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经销商(代理商)
办理网络供应链“e 销通”(A 类)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至所担保的
网络供应链“e 销通”(A 类)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8、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4 年供应链平台管控额度人民币 3 亿元,期
限为 1 年。
    其中:2 亿元授信度,对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即用信人),用于办理供应链金融“1+N”
业务等,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授信产生的
差额补足责任。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补足责任,直
到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专项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剩余 1 亿元担保授信额度,用于经销商(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经销商(代理商)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代
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代理商),
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经销商(代理商)办理
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
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至所担保的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二、业务对象基本情况


                                       3
       鉴于本次审议的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终
 端客户或经销商(代理商)提供回购担保、差额退款等责任,因此业务对象尚不确定,
 但其应为信誉良好的终端客户或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应符合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条件且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对象均按要求提供资产抵押、保证金
 或保证人担保等增信保障措施。
       三、累计业务余额及逾期金额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业务类型              业务余额    逾期余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兑仓业务              1,913.28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兑仓业务              8,331.20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兑仓业务                560.00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10,804.48          0

                                                                                  山推德州收购前的业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按揭业务               4,993.68      17.92
                                                                                   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揭业务                 181.29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山推德州收购前的业务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揭业务                   1.41       1.41
                                                                                  已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小 计                                 5,176.38      19.33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 1)       融资租赁业务            15,135.65     152.99   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1,823.80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               358.37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17,317.82     152.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2,508.33          0     未发生回购事项

                      小 计                                 2,508.33

                      合 计                                35,807.01     172.32

      注 1: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对公司的影响


                                                      4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
终端客户或代理商的需求,公司为部分终端客户或代理商提供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支
持。上述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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