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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西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4-037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 日上

午 9:15 至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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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韩小军先生

    公司董事长吴志鹏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

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小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 人,代表股份 1,557,132,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7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57,298,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0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499,834,3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684%。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7 人,代表股份 36,46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36,46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1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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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志鹏先生、韩小军先生、安刚先

生、董克功先生、王广亚先生、陈伟光先生和楚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吴志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2.关于选举韩小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3.关于选举安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4.关于选举董克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5.关于选举王广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6.关于选举陈伟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70,8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4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7.关于选举楚海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6,011,2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3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39,0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705%。



    (二)批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郭亚军先生、凤建军先生、魏云锋

先生和杨秀云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郭亚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62,8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0,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6%。

    2.关于选举凤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970,8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5
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3.关于选举魏云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970,8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4.关于选举杨秀云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970,8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5%。



    (三)批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志来先生和陈昌富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田

耕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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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选举汪志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26,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54,5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6%。

    2.关于选举陈昌富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926,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54,5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6%。



    (四)批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7,070,0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97,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6%;反对 59,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9%;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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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耿辉、万守宗。

    (三)律师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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