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4-057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余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2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韩小军先生 公司董事长吴志鹏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 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小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1,444 人 , 代 表 股 份 1,669,514,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16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57,538,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01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6 人,代表股份 611,975,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97%。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共 1,438 人 , 代 表 股 份 148,828,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2%,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4 人,代表股份 148,601,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20%。 2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3,475,4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3%;反对 5,706,407 股,占出席 本 次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418% ; 弃 权 3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89,2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4%;反对 5,706,40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2%;弃权 3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 (二)批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671,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33%;反对 5,715,908 股,占出席本 3 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6%;弃权 4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671,6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33%;反对 5,715,908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6%;弃权 4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0%。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韩小军先生、董克功先生、雷阎正先生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686,2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 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批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624,1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14%;反对 5,816,808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84%;弃权 3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624,1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4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14%;反对 5,816,808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84%;弃权 3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2%。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韩小军先生、董克功先生、雷阎正先生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686,2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 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万守宗、李洁。 (三)律师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5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