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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4-4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6月17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小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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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
    4.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许拉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18,731,64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085,15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085,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085,15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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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731,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5,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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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218,731,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5,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关于制定《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27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3360%;反对 1,4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5.5986%;反对 1,4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01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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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
余际、李晗参加,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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