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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在 2023 年
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