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2024-07-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交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
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询问的基础上,同意聘任徐忠先生、陈桂斌先生、曹建礼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
期票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含 50
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有利
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