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4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张文成先生代为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财务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
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临-006))。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文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
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
选,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闫云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284195627@qq.com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