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9-2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在本公司办公地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2 人,其中汤湘希独立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张红独
立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王宗军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书面委托汤湘希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汤湘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证券监管规定、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经
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煤炭储
配中心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会议认为:本次购买关联方资产是为更好满足荆州
公司二期项目投产后水运煤转运需求,满足其扩大经营规模和长
远发展的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具有合理性与必要
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
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将《关于购买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煤炭储配中心
1
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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