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原聘任的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3.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本公告中关于中兴华所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中兴华
所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中兴华所
负责。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2025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三年。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决定续聘中兴华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
(7)2023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
(8)2023 年度中兴华所为 12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
及电力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15,791.12 万元,为
长源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3 年末,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高艳丽,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霍华东,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含 IPO)共计 15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
部分专项报告服务,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同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审
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
中兴华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兴华所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该所在其
承揽的有关审计业务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确
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
体系,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
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
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 中兴华所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