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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1-0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
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事项的审
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广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天红先生、宋江
涛先生、刁建明先生、冯冲先生、李凌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隋富有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天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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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乔 久 华                            沈   义




         刘   畅




                                                       20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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