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2-2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
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实际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有利于提高各相关子公司的融资效率,促
进业务经营发展。各相关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具备偿债能力,且相关子公司
其他股东方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总体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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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乔 久 华 沈 义
刘 畅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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