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强邦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将于STRONG PLATES EUROPE, S.L(以下简称“SPE”)、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彩度”)、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哥德堡”)、龙港市 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港强邦”)、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江南雨”)、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锦 晟”)、中山市锵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锵邦”)等关联方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700.00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5 年度预 2024 年 1-9 关联人 类别 容 价原则 计金额 月发生金额 SPE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18,000.00 9,873.58 向关联人 东莞彩度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2,800.00 1,702.82 销售产 品、商品 武汉哥德堡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1,800.00 1,170.30 龙港强邦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1,200.00 641.26 1 南京江南雨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1,000.00 408.03 东莞锦晟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600.00 284.44 中山锵邦 印刷版材 市场定价 300.00 45.35 合计 25,700.00 14,125.76 【注】:表中“2024年1-9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度预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业务 类别 发生金额 计金额 比例(%) SPE 印刷版材 9,873.58 14,000.00 8.84% 东莞彩度 印刷版材 1,702.82 2,300.00 1.52% 武汉哥德堡 印刷版材 1,170.30 1,600.00 1.05% 向关联人 龙港强邦 印刷版材 641.26 900.00 0.57% 销售产 品、商品 南京江南雨 印刷版材 408.03 600.00 0.37% 东莞锦晟 印刷版材 284.44 400.00 0.25% 中山锵邦 印刷版材 45.35 100.00 0.04% 合计 14,125.76 19,900.00 12.64% 【注】:表中“2024年1-9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SPE SPE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法定股本3,000欧元,执行董事Alberto Martinez Redondo,注册地址为No.348, Street Valencia, Barcelona,主营业务为印刷版材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02.23万欧元,净资产为369.75万欧元,2023 2 年度营业收入3,018.19万欧元,净利润81.61万欧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RSM Spain Auditor, SLP审计)。 2、东莞彩度 东莞彩度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如敏, 注册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上元街2号,经营范围为“销售:印刷器材、印刷 设备及其周边零配件、印刷耗材、感光胶、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 装材料、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纸制品;产品包装设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976,723.97元,净资产为2,192,933.99元, 营业收入22,208,728.01元,净利润698,798.80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武汉哥德堡 武汉哥德堡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卫 东,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将军花园C区10栋1单元102室(12),经营 范围为“印刷设备及耗材、办公设备及耗材、自动化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803,045.19元,净资产为842,870.25元, 营业收入14,524,459.88元,净利润66,699.35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龙港强邦 龙港强邦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小 英,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徐家庄村河滨小区第6幢12号,经营范围为印 刷器材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990,902.93元,净资产为1,901,845.20元, 营业收入11,955,852.25元,净利润400,954.5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南京江南雨 南京江南雨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翮,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龙眠大道618号协众雅居10幢1710室(高新园), 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印刷耗材、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等”。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878,559.93元,净资产为-350,844.62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5,001,288.12元,净利润-533,389.23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东莞锦晟 东莞锦晟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福钱, 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坑尾街1号201,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 印刷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膜材料、五金制品、光电子产品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317,006.81元,净资产为636,528.32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7,072,330.18元,净利润126,943.88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中山锵邦 中山锵邦成立于2021年8月5日,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日旺, 注册地址为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庆寿路一巷10号一楼一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184,816.40元,净资产为-20,231.92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3,171,378.02元,净利润-147,532.78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TRONG PLATES EUROPE, S.L系公司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 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南京 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锵邦印刷器材 有限公司等系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与公司的过 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其目前的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4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公司 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 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 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 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此次预计的关 5 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 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 有影响。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没有对上 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 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蕾 周永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