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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矿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蔡素华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蔡素华,女,1975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
士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历任九江市第三棉织印染厂出纳、会计、
财务主管;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历任九江同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部门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江西德龙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
所长;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
所副所长;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副所长;2021 年 7 月至今,任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5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蔡素华             11          4           7               0       0              否
    1、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出现投
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人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
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2023 年 12
月参加了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3 年报审计工作的沟通会,第一时间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同月,还参加了公司 2024 年董
事会工作研讨会,针对 2024 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及预算计划,提出经营目标
及预算须以更为宏观的视角提供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分析、市场评估、
客户需求、项目信息收集等要素,从而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3 年 12 月,参加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研讨
会,提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降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的不当行
为可能导致的责任风险,减少民事赔偿责任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压力,建议购
买。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提供了依据。2023 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和事项安排向公司内审部门提出指导建
议。对营业收入、存货、应收账款等重点科目的审计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并交换了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除参加上述的与
审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2024 年董事会工作研讨会外,2023 年 12 月,还专门前
往募投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对募投项目关心的问题,如:进度、实施中遇到的问
题、市场前景等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月度经营简报,让独立董事掌握公司月度经
营数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
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监高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确认了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
业能力。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
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蔡素华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