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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1-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就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何伟成、郑崖民、谢守华、陈纹钦、肖庆及王婕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
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
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何伟成为公司总裁,续聘郑崖民、谢守华、陈纹钦为公司副总裁,续
聘肖庆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王婕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工作职责与公司的发展状况,其制定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