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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 3 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

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由董事会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由董事会

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

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4.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编
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 15.65 亿元,资产负债率 43.53%,在各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额度为 44.01 亿元。为满足 2024 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

需求,计划对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6.35 亿元,2024 年

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2 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5 亿元,全

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 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

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江西国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

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8.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