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2024-06-2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我们作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前,收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
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员对
本次发行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我们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的预案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内容切实可行,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
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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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拟采取的措施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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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王怀书:
王 波:
孙振华: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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