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6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龙游法院”)裁定批准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浙高铁”)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浙高铁重整程序。
一、事件概述
2023 年 12 月 14 日,龙游法院裁定受理中浙高铁破产重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
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024 年 11 月 27 日,龙游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批准中浙高
铁重整计划草案。
二、执行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经批准的中浙高铁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对中浙高铁股权
和债权的调整如下:
1.持有的中浙高铁股权调整情况
2016 年,公司向中浙高铁出资 1 亿元人民币,持有其 40%的股
权,截止 2023 年末,上述股权账面价值已调整为 0。根据重整计划草
案,中浙高铁资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已不足以清偿其全
部债权人,没有剩余财产可供中浙高铁原出资人分配,故将中浙高铁
原出资人的权益调整为 0,因此,中浙高铁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后,公
司将不再为中浙高铁股东。
因公司持有的中浙高铁股权账面价值在 2023 年末已为 0,因此,
本次中浙高铁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2.对中浙高铁债权的调整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中浙高铁债权
原值合计 2,424.45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940.94 万元,净值为
483.51 万元。截止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中浙
高铁债权原值合计 2,428.52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944.19 万元,
净值为 484.33 万元。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关于债务清偿的安排,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中浙高铁的债权预计可获偿金额为 367.12 万元,
年底将对债权净值大于获偿金额部分进行补提减值准备,具体补提金
额以年审会计师审定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 0825 破 22 号
之二;
2.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