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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纸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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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耀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李耀,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轻化工工程学士,教授级高

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轻工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家注册咨询(投

资)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曾任职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现任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兼任中国造纸学会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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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   以通讯方                               任职期间报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告期内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告期内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李耀                      8        5          3              0            0              3          3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李洪信、李娜、刘泽华、王宗
良、李耀。2023年度,战略与ESG委员会共计召开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2次,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战略与ESG委员会日常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
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发挥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
工作中的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环
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发展战略及相关经营、投资决策的建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晨明、李洪信、李耀。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业绩进行评价、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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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业绩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洪信、徐晓东。2023年度,
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
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

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

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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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企业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
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
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
益。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

应的资料文件,使我们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反馈给公司高层。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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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
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
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
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
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
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
元。
   李耀、徐晓东、王晨明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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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李耀、徐晓东、王晨明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
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
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
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
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
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
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七)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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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
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九)股权激励
   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1—202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对股权激励条件成就、调整及注销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
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
贡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liyao99@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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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耀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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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晓东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徐晓东,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曾

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博士后,上海交

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上海

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和副系主任等

职务;兼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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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   以通讯方                               任职期间报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告期内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告期内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徐晓东                    8        5          3              0            0              3          3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2023年度,审
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
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
度审计工作总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的说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
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第
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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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洪信、徐晓东。2023年度,
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
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

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其他委员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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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
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们
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

应的资料文件,使我们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
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
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
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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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
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
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
元。
   李耀、徐晓东、王晨明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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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李耀、徐晓东、王晨明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
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
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
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
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
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
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七)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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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
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
贡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xuxd@sjtu.edu.cn




                                                      独立董事:徐晓东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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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晨明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王晨明,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
师。曾任职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局预算处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
委员会咨询专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委员。现任中国财
政科学研究院正高级会计师、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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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   以通讯方                               任职期间报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告期内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告期内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王晨明                    8        5          3              0            0              3          3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2023年度,审
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
计工作总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
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的说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
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第
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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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晨明、李洪信、李耀。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业绩进行评价、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业绩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

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同其他委员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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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
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
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

应的资料文件,使我们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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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
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
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
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
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
元。
   李耀、徐晓东、王晨明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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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李耀、徐晓东、王晨明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
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
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
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
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
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
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七)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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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
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九)股权激励
   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1—202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对股权激励条件成就、调整及注销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
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
贡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wcm0775_c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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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晨明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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