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4-035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
楼 A 栋 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姜绍刚因国外出差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廖蓓君代表出席
并表决,董事廖哲宏因出差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廖蓓君代表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由财政部、国资委、
证监会于 2023 年 02 月 20 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二)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依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一、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含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二、2024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该会计师事务所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5:00 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
办公楼 A 栋 2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公 告 编 号 : 2024-038 ) 将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2024 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