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8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松岗松福大道西行方向右转平
安大道前行约200米)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1.00 √
股票的议案》
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2.00 √
更登记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4.00 √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第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第 3~5 项议案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2024-037)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第 2 项议案须经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
结果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18日下
午16点30分前送达或发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8106
联 系 人:陈丽秋 彭敏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105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受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5
2、投票简称:信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深
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
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1.00 √
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2.00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4.00 √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委托人 受托人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意见,对上述议案表决意见选
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