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意见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9月12日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南极电商”、“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列席 南极电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下称“《股东 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下称“《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下 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项所作的陈述和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和所作的说明(无论书面或口头)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文件、 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有关副本 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 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仅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 1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并作出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上发布了《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下 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 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并确定了股权登记日。 其中,公告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满 15 日。 3.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上发布了《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下 称“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备查文件。 4.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 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内容。 2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 股 份 640,706,88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9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确认。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3.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 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 3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玉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虞晗青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毛东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虹宇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阿依努尔谢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永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陆友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马秋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晓洁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他未现场出席 的参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4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三)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编号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1.01 张玉祥 630,526,909 17,010,368 通过 1.02 虞晗青 630,521,691 17,005,150 通过 1.03 毛东芳 630,501,391 16,984,850 通过 1.04 陈虹宇 634,704,940 21,188,399 通过 说明: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编号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阿 依 努 2.01 630,610,510 17,093,969 通过 尔谢坎 2.02 王永平 633,653,170 20,136,629 通过 2.03 陆友毅 630,586,456 17,069,915 通过 说明: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编号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3.01 马秋辰 630,702,810 17,186,269 通过 3.02 陈晓洁 632,667,294 19,150,753 通过 说明: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113,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588%;反对 8,13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0%;弃权 45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大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9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960%;反对 8,13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59%;弃权 456,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782%。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 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6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200051)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 UA NT AO L AW F IR M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正本之盖章签字页) 韩丽梅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天津 杭州 苏州 成都 厦门 大连 济南 西安 武汉 南京 福州 郑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