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姚航平、黄韬、陈文强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姚航平、黄韬、陈文强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