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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新医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
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海军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301,55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9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 129,001,4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28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30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68%。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0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2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28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11,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9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108%。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 / 5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3、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9,288,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9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108%。
    4、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5、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6、审议《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3 /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7、审议《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1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3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4%。
    9、审议《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29,299,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0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0 股。
    10、审议《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4 / 5
    表决结果:同意 129,288,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9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95%;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1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霞、乔心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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