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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16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14 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

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获全票同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332,73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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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万元

    2、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C-39、C-35、

C-27、C-26、C-38、C-36、C-37、C-34、C-29、C-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I-65)、批发和零售业(F-5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D-44)、房地产业(K-70)、建筑业(E-48)。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9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

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

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

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

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

纪律处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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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年2月起开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8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3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丽江,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

工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玲、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郝丽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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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

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

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95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

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及独立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就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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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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