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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16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

展工作。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发表相应的审

核意见。

       2、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发表相应的审核意

见。

       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相应的审核意见。

       4、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相应的审核意见。

       5、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相应的审核意见。

       6、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发表相应的审

核意见。

       (二)监督检查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和现场调研,具体情况如

下:

       1、对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进行了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

了监督,并与公司内部审计建立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2、依托定期会议,列席听取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报告,并聚焦

重点领域,对公司战略规划、成本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提出建议。

       3、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结合实际参加年度工作会/职代会、党委扩大会、公

司经营会议等,深入了解公司战略方向、经营发展策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

关注经营发展中的风险防范,为监事会履职、发表意见奠定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

       2023 年 3 月 14 日,监事会主席戚侠,监事卢双成、吴筠及职工监事梁捷、

黄亚利对公司科技发展现状和生产现场进行调研,参观了中央研究院新技术展厅

及制造十部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3 年 8 月 21 日,监事吴筠及职工监事梁捷、黄亚利对华南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参加 3 次股东大会、列席 8 次董事

会会议,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及公

司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经核查,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未发现募集资金被占用、挪用、改变

用途的现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市翔通光电”)为其子公司东莞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翔

通”)提供担保4000万元,东莞翔通为深圳市翔通光电提供担保2000万元,在本

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建设

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

实际需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

况。

       三、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

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

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4 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依托定期会议加强财务监管,强

化重点领域、高风险领域的日常监督,关注经营风险;二是持续加强内控监督,

重点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注重与经理层、董事会沟通交流;三是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