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9,6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72%,涉及激励对象141人(涉及激励人次166人,其中重复人次25人,该合计 数已剔除重复情形)。 2 、 本 次回 购注 销 完成 后 , 公司 总股 本 将由 目 前 1,012,500,927 股 减 至 1,005,191,310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 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3、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70人调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 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 见。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 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8、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10、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3.02元/股 调至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 象何绍昆、孙俊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 公告》。 13、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 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92元/股调至 2.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 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 通知公告》。同意公司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潘成国、吴建军等4人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 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由2.72元/股调至2.57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1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 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应由2.57元/股调整为2.42元/股。 1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 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解锁期120人和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 3,602,117股限制性股票;另外,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9、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 解锁期)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3、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确定预留部分限制 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授予价格为2.81元/股。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公司2021年6月实施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 为2.71元/股。该议案也于2021年6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5、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激励对象15名,授予股份数量2,900,000股,授予价 格为2.71元/股。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6月实施完成 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留部 分授予价格由2.7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5人,解除限售的股 份为87万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润分 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2.51元/ 股调至2.36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 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含预留部分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人数为12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5.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 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回购 价格相应由2.36元/股调整为2.21元/股。 9、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 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解锁期120人和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 3,602,117股限制性股票;另外,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 解锁期)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三)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 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 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以3.18 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第六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 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18元/股调整为2.98元/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 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98元/股调整为2.83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 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83元/股调整为2.68元/股。 9、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10名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800,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四)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 9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6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 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 时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 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 日,并以2.77元/股的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 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77元/股调整为2.62元/股。 1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 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2元/股调整为2.47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 拟回购注销对应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375,000股限制性股 票。 9、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 1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 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 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 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 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 1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回购注销原因 (1)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25%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1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 25%,预留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 40%。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期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0%。 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5%。 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期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 华 国 际 审 字 第 2400283 号 ), 公 司 2023 年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35,626,547.17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 降0.16%。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 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人数及数量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涉及131人(因有5位激励对象在首次部分和预 留部分都为授予对象,合计数中不再重复计算)。 1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总量为3,644,6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36%。 3、回购价格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 调整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57元 /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2.42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2.21元加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二)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第一个限售 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 30%。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三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483.81元 下降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未成就,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25% 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第一个限售 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 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上市 1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除限售期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属上市 除限售期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上市 除限售期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 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属上市 除限售期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90%。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 华 国 际 审 字 第 2400283 号 ), 公 司 2023 年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483.81元下 降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人数及数量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涉及10名激励对象;2022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两期共计涉及激励对象 11人(已剔除重复人员8人)。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3,17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1%。 3、回购价格 (1)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 (2)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4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 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11位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 1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人数及数量 本次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人数为11人。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49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3、回购价格 调整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3.88元/股 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四)回购数量、人数及回购原因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及预留部 分、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 计四期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309,617股,涉及激 励对象141人(涉及激励人次166人,其中重复人次25人,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 形)。具体数量及人数如下: 内容 涉及回购数量(股) 涉及人数 回购原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458,117 120 解锁条件未成就 部分 42,500 4 人员离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1,144,000 12 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800,000 10 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375,000 9 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90,000 11 人员离职、三位新任职监事 此表格中回购人数含重复 合计 7,309,617 166 计算人次 25 人 (五)回购资金来源 以上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预留部分、2022年第一 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回购资金来 源都为公司自有资金。 1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六)验资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国际验字第2400990号)。 (七)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类型 比例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491,412 21.58 -7,309,617 211,181,795 21.01 高管锁定股 185,611,795 18.33 - 185,611,795 18.47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879,617 3.25 -7,309,617 25,570,000 2.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94,009,515 78.42 - 794,009,515 78.99 股 三、总股本 1,012,500,927 100 -7,309,617 1,005,191,31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