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华股份 股票代码:0022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傅利泉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爱玲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建峰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来利金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持(已履行披露义务)等导致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大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华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大华股份 指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傅利泉、陈爱玲、陈建峰、来利金 因公司股本增加(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 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基于自身需求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份(已履行披露义务)以及参与股权激 励计划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变 动累计达 5% 零跑汽车 指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傅利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71967********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陈爱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71967********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陈建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191971********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 来利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211962********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间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傅利泉为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陈爱玲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来利金、陈 建峰与傅利泉、陈爱玲为亲属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傅利 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8,848,863 股,占总股本的 33.353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33.5550%)。具体 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傅利泉 1,023,868,980 31.0773% 31.2654% 陈爱玲 71,262,813 2.1630% 2.1761% 陈建峰 3,609,210 0.1095% 0.1102% 来利金 107,860 0.0033% 0.0033% 合计持股 1,098,848,863 33.3532% 33.55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除大华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利泉直接持有零跑 汽车(9863.HK)7.22%的股份,同时在持有零跑汽车股份上,傅利泉先生、陈爱玲 女士与朱江明先生、刘云珍女士(朱江明先生的配偶)保持一致行动,共同及最终 拥有零跑汽车约 24.25%的权益。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股本增加(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股 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基于自身需求减持股份(已履行披露义务)以及参与公司 股权激励等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及市场情况增加或减少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利泉、陈爱玲、来利金、陈建峰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188,446,043 股,占大华股份当时总股本 2,997,621,930 股的 39.6463%。 自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因公 司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股份(已履行披露义务)以及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减少 6.2931%(因被动稀释降低 3.57%),合 计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减少 6.09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本变动 2019 年度,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合计授予 10,413,500 股。注销及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 10,369,300 股,总股本由 2,997,621,930 股变更为 3,007,991,230 股。 2020 年度,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11,640 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减少 12,411,640 股,总股本由 3,007,991,230 股变更为 2,995,579,590 股。 2021 年度,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28,860 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减少 1,028,860 股,总股本由 2,995,579,590 股变更为 2,994,550,730 股。 2022 年度,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127,2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当年度,公司完成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737,700 股。注 销及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8,610,440 股,总股本由 2,994,550,730 股变更为 3,033,161,170 股。 2023 年度,公司完成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共发 行 293,103,400 股股票;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未 8 达成,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计 31,795,5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发行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261,307,820 股,总股本由 3,033,161,170 股变更为 3,294,468,990 股。 2024 年 8 月,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34,6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 减少 2,134,680 股。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开始,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 为 2,250,192 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2,250,192 股。 综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为 3,294,584,502 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后股本为 3,274,764,90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被动稀释原因持股比例 降低 3.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原因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大宗交易 2019 年 1 月 -30,900,000 1,082,081,880 傅利泉 集中竞价 2020 年 2 月 -21,750,000 1,060,331,880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 36,462,900 1,023,868,980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500,000 3,596,250 2022 年股权激励授予 2022 年 7 月 751,100 4,347,350 陈建峰 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未 2022 年 8 月 -437,700 3,909,650 达成,被回购注销 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未 2023 年 8 月 -300,440 3,609,210 达成,被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授予 2022 年 7 月 24,600 129,700 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未 来利金 2022 年 8 月 -12,000 117,700 达成,被回购注销 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未 2023 年 8 月 -9,840 107,860 达成,被回购注销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减少 89,597,18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9 日,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8,848,863 股,占总股本的 33.3532%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33.55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傅利泉 1,112,981,880 37.1288% 37.1288% 1,023,868,980 31.0773% 31.2654% 陈爱玲 71,262,813 2.3773% 2.3773% 71,262,813 2.1630% 2.1761% 陈建峰 4,096,250 0.1366% 0.1366% 3,609,210 0.1095% 0.1102% 来利金 105,100 0.0035% 0.0035% 107,860 0.0033% 0.0033% 合计持股 1,188,446,043 39.6463% 39.6463% 1,098,848,863 33.3532% 33.5550%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总股本 2,997,621,930 股 计 算 ; 本 次 变 动 后 持 股 比 例 按 公 司 截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总 股 本 3,294,584,502 股计算,表决权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 3,274,764,901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股份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因傅利泉担任大华股份董事长、总裁,陈爱玲担任大华股份董事,每年减持数 量均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大华股份股数的 25%;因参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陈建峰持有股份中的 225,330 股、来利金持有股份中的 7,380 股处 于限售状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傅利泉累计质押 154,2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5.06%, 陈爱玲累计质押 31,8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4.6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质押 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6.93%。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买卖大华股份股票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对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的文本;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址: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李思睿 联系电话:0571-28939522 联系传真:0571-28051737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利泉、陈爱玲、陈建峰、来利金 签署日期: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大华股份 股票代码 002236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傅利泉、陈爱玲、陈建峰、来利金 系地址 1399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否 □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激励等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大 宗交易,股权激励授予及被回购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188,446,043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39.6463%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1,098,848,863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33.3532%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表决权比例:33.5550%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减少6.2931%,表决权比例减少6.0913% 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方式: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发行股票等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已履行披露义务)等, 式 持股数量减少 15 是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否 □ 源 不适用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否 □ 持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否 ■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否 ■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得批准 否 ■ 16